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昆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昆明市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措施、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发展政策。
2、负责制定昆明市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对全市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全行业进行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的相关工作。
4、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对昆明市四个主城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桥梁(含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和一般桥梁)的安全检测工作;负责上述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的管养维护和占用、挖掘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运送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
6、依法对全市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监督检查考核;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依法制定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收费标准。
7、负责拟定昆明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设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划、标准;负责核准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范管理工作。
8、负责拟定昆明市城市照明政府规章和管理规范;负责制定昆明市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负责城区路灯规划和城市景观灯饰设置及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管养维护工作。
9、负责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市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10、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科学的研究;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吸收、应用工作;负责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信息网络;参与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等维护管理的计划资金,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
13、承担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4、承担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
1、办公室
2、计划财务处
3、道路桥梁管理处
4、环境卫生管理处
5、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处
6、城市照明管理处
7、法制处(行政复议办公室)
8、行政执法管理处
9、行政执法监督处
10、政策研究宣传处
11、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逐步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2、持续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智慧城管平台顺畅运行。加快完善市、区网格化管理体制,逐步实现监管分离。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考核,健全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3、认真落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任务,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管理质量水平。一是着重做好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工作,启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市容环境,促进主城区市容环境长效管理落实。二是持续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认真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三是组织开展《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继续督促各区加快推进路灯补建工作,加大不亮路灯整改力度,进一步改善市民夜间出行条件。四是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完成省、市年度目标任务,全市治理拆除违法违规建筑1500万平方米以上。五是继续抓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占道经营清理以及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违法小广告整治等工作,积极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4、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继续抓好“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的贯彻落实,以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统一换装为契机,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分别是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昆明市智慧城管服务指挥中心、昆明市环境卫生监测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19人。在职实有16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0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06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069.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0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069.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069.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69.88万元(本级财力20069.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00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5069.8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506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5.16万元,项目支出29654.72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2(类)-01(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212(类)-03(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主要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212(类)-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主要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212(类)-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 基本支出5415.16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428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111.18万元;项目支出29654.7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文明卫生监督岗补助经费,金额600万元,主要用于各区(县)城管局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制止、劝阻、教育、处罚行人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果皮等废弃物的行为,督促临街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此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此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8.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96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相同;2.公务接待费5.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9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0元和运行费13.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35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2018年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是因为车改后我局不再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车辆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向市财政部门申报运行经费,支队不再向市财政申报年度车辆运行费用。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422.66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基本支出5415.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9.8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2017年工资改革调整增加。
2、2018年工作任务调整。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项目支出29654.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05.2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工作任务的调整。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生活垃圾处理费15000万元,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1〕98号)、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审批办〔2009〕47号)、《昆明市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实施细则》,自2012年7月1日起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2015年市领导的批示,将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要求纳入财政管理。
(二)城市管理综合经费3806.64万元,城市管理综合经费主要用于2018年新能源车和公厕建设改建预算资金、城市道路桥梁节点健康监测等城市管理综合经费支出
(三)城市照明电费4953万元,主要用于对管理范围内的电费过户手续,并集中、统一缴纳城市照明电费。
(四)路灯设施维护费2840万元,主要用于每年每个照明点维护管理费为205元,此价格根据CPI变化同比调整,目前价格为210.28元/照明点;亮化设施每年维护费360万;城市照明设施因盗窃和人为破坏,恢复全部费用由政府承担;在综合管理期内,未能派遣到公司的退休人员和离职人员,政府需每月需向维护单位(西铁路明)支付相应人力费。
(五)其他综合经费8470.2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支持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212(类)-01(款)-04(项)”城管执法,主要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主要反映用于昆明市城市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支出。
“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主要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11.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26日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