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恒运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违规运输工程弃土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云AA0523)
发布时间:2018-09-11 09:43
浏览次数:75
字号:[
大
中
小
]
公司名称:昆明恒运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董家湾37栋1-501号
违法事实:昆明恒运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在车辆未办理《运输建筑垃圾排放、处置备案卡》的情况下,驾驶员龚泽平驾驶车辆云AA0523,由闸口路工地拉运工程弃土至小哨箐消纳处置。
经我局调查,2015年4月8日,昆明恒运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云AA0523,在运输工程弃土过程中存在的上述违规行为,已违反《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34条之规定,于2018年9月10日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59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第十二条、第6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8000元(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