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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4111-202507-506193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7-24 16:23
名 称: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新媒体公众号项目服务购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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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新媒体公众号项目服务购买计划

发布时间:2025-07-2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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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新媒体公众号项目

购买主体: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代码:B1201

名称:城市管理宣传经费

资金预算:15万元

二、 购买内容

为加大昆明市城市管理的宣传力度,按照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宣传工作要求,更好地向市民传递城市管理信息、提升服务效能并塑造良好形象,开设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新媒体公众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具有有关资质的专业媒体机构合作共同运维。

三、 承接标准

(一)具有媒体资格,证件齐全,有传播力强、覆盖面广、资讯采集手段全、传播形态多样化的媒体信息采编发平台。

(二)配备专职运营团队,保证每周有现场采访报道,定期开展专业能力培训。

(三)围绕权威信息发布、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展示等整合内容资源,通过图文、视频、信息查询、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推送信息。

(四)具有处理突发新闻事件的经验,能够协助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及时还原事实真相,杜绝小道消息。

四、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要求,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 目标要求

(一)组建专业团队,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推送—反馈”全流程机制,确保信息权威、及时、原创;每周推送信息不少于6条,确保月更新量不少于30条,年更新量不少于360篇,原创率不低于30%;针对有新闻价值的内容进行视频采集、制作、发布,多平台发布推广,时长1—2分钟内,每周不少于1条,3—5分钟内每年不少于5条。

(二)定期进行后台维护、功能优化;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创新运用图文、短视频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不少于10次。

(三)参与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宣传方案的策划,并根据需要提供宣传工作建议。

(四)在重要节点和负面事件发生时,积极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及时发布,还原事实真相。

(五)完成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宣传工作。

(六)按月收集所报道的内容,并交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留存。

六、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7:00。

七、 服务期限

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为期一年。

八、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龙路16号1号楼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段宇涛 0871-6332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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