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cgj.km.gov.cn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0104111-202509-51031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9-15 14:23
名 称: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暂存燃气钢瓶的处置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官方公告,燃气钢瓶,安全隐患,权利人申报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暂存燃气钢瓶的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14:23
字号:[ ]

各燃气钢瓶相关权利人:

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经开区等辖区相关燃气执法和管理职能部门在日常联合执法、安全隐患排查、举报等处置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经营的燃气钢瓶(详见附件),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对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1605只燃气钢瓶转移至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选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保存。但相关权利人至今未到相关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为依法处置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上述1605只燃气钢瓶,现通知各燃气钢瓶相关权利人于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30日,持燃气经营许可手续、权利人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到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盘龙办公区(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小龙路16号)申报权利,并配合我局或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若逾期未到,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对暂时存放的燃气钢瓶按照无主钢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联系人及电话:张华,0871—63318359)

特此公告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1. 昆明市暂扣燃气钢瓶信息表

2. 昆明市暂扣燃气钢瓶未处理情况统计表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5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07000700号-1

联系电话:0871-6318428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08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