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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4111-202512-51719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12-03 11:08
名 称: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政务,法治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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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昆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法治为牵引统筹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昆明城市品质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1.加强统筹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体系,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法规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协同推进、基层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聚焦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2.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将其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作为全体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核心教材,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微党课、机关讲堂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学习,组织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等不少于1次,实现法治学习全战线、全覆盖。

3.健全保障机制。明确局机关、下属单位及基层单位负责法治建设的处室(科室)和责任人,将法治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普法宣传、执法培训、法律顾问服务等工作开展。2025年保障经费为55万。同时,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决策、案件审核、合同审查等工作中的专业作用,全年参与重大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合同审查、信访处置等工作若干次。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筑牢城市管理法治根基

1.推进立法与制度建设。把握城市管理立法“小切口”“小快灵”特点,由法规处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完成年度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开展《昆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启动《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修订筹备工作。完成《云南省执法程序规定》《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等重要文件的草拟、修改与审查,健全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文件38件,公平竞争审查21件。组织开展八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等重点领域,共清理政府规章8件(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6部、政策性文件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拟废止1件),实现制度动态更新优化。

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从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年度目录100%制定并公开。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健全政企联系机制,在涉企政策制定事前、事中、事后均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依托“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开展人岗对应核查,清理“沉睡证”23本;组织3批次执法证申领报名和2轮集中考试,完成换证5本、新申领15本,逐步提升在职在编人员持证比例。全年组织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骨干培训不少于1次,重点针对调查取证、文书规范、办案程序等薄弱环节开展“以案释法”教学。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在局门户网站规范公示;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全流程记录归档,推动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和监督平台应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三是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召开法制审核案审会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规范。

3.创新执法监管模式。一是深入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广使用全省统一“云执法APP”扫码入企检查,实时监测检查频率和事项。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抽查事项100%覆盖,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占比50%以上;三是探索“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和柔性化执法要求,依法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安全,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公共设施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巡查,全年现场督导检查出土工地58家(次)、拆迁项目工地4家(次)、建筑垃圾消纳场所17家(次),联合辖区责令整改未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工地9家(次),排除一般安全隐患3处。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突出城市管理违法活动。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深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常态化清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动态更新。组织梳理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并开展法治剖析,开展公平竞争业务培训和自检自查,源头纠治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统筹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以“不见面审批”和“零跑腿”为目标,完善重点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查手册,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审批监管,全年按时限处理市级部门来函来件51件。将4项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动态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3.强化涉企服务保障。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全年组织服务企业若干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若干个。对重点企业建立“执法服务联络点”,提供针对性法治服务,办理新开工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办件按时办结率100%。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定《2025年度普法日历》,围绕“3・15”“4・15”“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组建5人专项普法工作队,全年下沉县区督导约40次,深入学校20次、工地144次、市场15次、社区4423次,开展普法宣讲73场次。

2.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市、县两级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利用网络阵地制作推广生动鲜活的普法新媒体产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升级官网普法专栏,开设“城管法治微课堂”,通过线上答题、直播普法等形式提升宣传实效性。

3.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健全“2+3(1)+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城管实践,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全年调处矛盾纠纷21起,收集社情民意35件,处理涉及城管执法问题投诉案件19起,有效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组织执法骨干走进庭审现场开展现场教学2次,促进执法规范化。

(六)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1.理顺执法体制机制。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做好执法职责回归机关后的机构编制、职能职责、执法队伍优化调整工作。动态调整城市管理执法范围,明确执法边界,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2.加强执法监督考核。组织开展全市(含滇中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年抽取107件案件卷宗进行评查,针对问题督促整改并开展“回头看”。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案卷评查反映的问题为导向,开展重大领域、重点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建立长效整改机制。

3.强化基层执法指导。通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行政审批、执法工作的指导,组织典型案例讨论会议2次,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规制度前瞻性有待加强。对城市管理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法律规制研究不够深入,部分领域制度供给与实际管理需求存在差距,制度执行效果需进一步提升。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够严谨,案卷制作不够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力度需持续加强,信息化监督手段应用有待深化。

(三)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普法工作存在精度不高、形式不够创新等问题,针对不同群体的分众化、个性化普法开展不够充分,基层普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四)营商环境优化仍需发力。涉企执法“综合查一次”覆盖范围和深度不足,对企业个性化法治需求响应不够及时,政企沟通的常态化、制度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与队伍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完善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每年至少完成1次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严格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的法治城管队伍。

(二)完善法规制度与决策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城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法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职能交叉问题。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制度执行情况跟踪评估,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三)提升执法规范化与监督效能。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动态更新柔性执法清单。全面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升级行政执法信息化监督平台,加强执法全过程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并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政策文件,推广“云执法APP”和“综合查一次”模式,减少企业迎检负担。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扩大“执法服务联络点”覆盖范围,为企业提供精准法治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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