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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4111-202609-541256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9-14 09:22
名 称: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文号: 关键字: 购买,昆明市,建筑,城市管理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4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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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编制的《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已经市财政局审核、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会研究同意,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5〕30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6〕1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现对购买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9月18日17:00前。

联系人:段立云;联系电话:0871-63347735    

附件: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


附件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5〕30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6〕1号)的有关要求,为有效实现对昆明市施工工地、消纳场所、运输企业的统一管理,提升行业管理精准度与效率。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购买服务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购买服务(目录代码:B1004;目录名称: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信息化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主要内容

(一)位置监控:可实时查看、统计工地位置信息和处置消纳场位置信息,精准掌握全市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置点位分布情况,为监管工作提供基础空间数据支撑。

(二)基础信息管理:支持录入、修改、审核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申报主体单位、核准工地、有效处置场所等主体基础信息,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置主体信息台账,保障各类监管主体信息真实、准确、可查,为试点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精准匹配、闭环核销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做准备。

(三)证件办理审批:支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线上申报、审核、审批全流程办理,审批流程支持自定义配置,可根据最新管理要求及政策标准灵活调整审批流程,适配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管理工作需求。

(四)系统运维管理:负责平台系统、故障排查、参数配置、版本迭代、数据备份与维护等全流程运维保障工作,确保平台全年稳定运行,为试点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申报、流转、核销、归档全环节数据安全做准备。

(五)大数据可视化分析:整合全市工地备案信息、有效处置场所信息、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核准信息等核心资源,开展多维度统计分析、态势研判、数据汇总及可视化展示,直观呈现建筑垃圾处置总量、流向、合规情况等关键指标,为城市管理部门精细化监管、政策优化、行业研判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五、 资金预算及支付

项目金额:16万元。

资金来源:昆明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购买服务”项目经费中列支。

支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六、 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检测报告》;

(三)云南省或其他省级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准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备案》;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五)参加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 目标要求

完成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购买服务项目有关工作,有效实现对昆明市施工工地、消纳场所、运输企业的统一管理,提升行业管理精准度与效率。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属于分散采购,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一)项目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纳税和社保情况等;

(三)近3年的有关业绩材料;

(四)服务方案及承诺;

(五)服务团队。

十、 响应文件递交

(一)请响应方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纸质标书、电子标书、明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信息、投标代理人姓名及身份信息)。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

(二)递交地点: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盘龙办公区(昆明市盘龙区小龙路16号)3号楼303室。

(三)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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